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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计委制定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办法

1999-05-20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陆彩荣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记者陆彩荣日前从国家计委获悉:为了加强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管理,保证工程质量和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管理,避免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各种损失和浪费行为,国家计委制定了《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办法(试行)》,并已下发施行。

举报办法规定,负责和参与国家出资项目建设的管理部门,金融机构、项目法人及其成员,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设计、施工、设备材料供应商、咨询、监理、招投标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,凡有下列违规证据或线索之一者,均可被举报:

项目立项不符合国家产业、环保、规划等政策,依据不充分或有意欺骗;项目建设违反国家审批程序;不按国家有关法律、规定进行招投标,或招投标不规范,存在行贿受贿、转包或违规分包等问题;项目概算、预算、决算高估冒算;对项目重大质量事故隐匿不报或避重就轻……

举报人可以自己或委托他人采取正式文件、信函(含电子邮件)、传真、面谈、电话或举报人认为合适的其他方式,向举报受理单位进行举报。举报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,国家计委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,邮编:100824;电话(含传真):(010)68501111。举报办法还对举报人和举报的奖惩进行了规定。

又讯国家计委近日下达了1999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名单。宁夏扬黄扶贫灌溉工程等102个工程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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